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

專科沒收-扣案盜版幼教光碟拾片

【裁判字號】 100,聲,2167
【裁判日期】 1001026
【裁判案由】 專科沒收
【裁判全文】
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      100年度聲字第2167號
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
被   告 000
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,聲請宣告沒收(100年度
聲沒字第390號)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扣案盜版幼教光碟拾片,沒收。
理 由
一、聲請意旨略以:被告000違反著作權法案件,業經檢察官
以98年度偵字第9877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,緩起訴期間並已
屆滿,扣案之盜版幼教光碟10片,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,
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及著作權法第98條但書規定,聲
請宣告沒收等語。
二、按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,刑法第40條第2項後段定
有明文。又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3條、第95條至第96條之
1之罪,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,得沒收之,但犯第
91條第3項及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者,其得沒收之物,不以
屬於犯人者為限,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甚明。
三、經查: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,經檢察官偵查後,認被告
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、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,而以98
年度偵字第9877號予以緩起訴處分確定,而扣案盜版幼教光
碟10片,係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之物,依同法第98條
但書規定,不問屬於犯人與否,應予沒收,又此為義務沒收
之規定,聲請意旨所引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部分,雖有未
恰,惟不拘束本院,是本件聲請,洵屬有據,應予准許。
四、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,著作權法第98條,刑法第40條第2項
,裁定如主文。
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
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周宛瑩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送達後5日內,向本院提出抗告狀。
書記官 黃傳鈞
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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